您好!
我和老公都是郑州户口,我老公户口在金水区西彩社区。我 女儿是13年的12月18号晚上11点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出生,两天即12月20号发现有新生儿肺炎住进了市妇幼保健院的新生儿科,12月27号康复后出院,共花费6300多。住院后我们去问了医院居民医保办公室咨询新生儿医疗报销的事情,当时我们还没有到社区给孩子办理医保手续,他们告诉我们说现在自费治疗,医保办好之后可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12月24号我老公去给孩子上了户口,当天去社区咨询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所需要的资料,等孩子27号出院后准备好资料(主要是要给孩子拍照片)找社区,工作人员说年底事情多人少让我们把资料放在那里,一直到14年的3月7号才录好信息通知我们去给孩子缴纳医保费用。我们到银行缴纳了14,15年的医保费。
7月份拿到医保卡后我准备好资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医保中心的人告诉我说我们没有缴纳13年的医保费不能报销。
刚才偶然看到了本论坛里“郑州人社”对一名同样咨询新生儿主要报销事情的回复:
网友您好,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一周岁以下的婴儿)每年12月20日前都可以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我想问一下,像我女儿的这种情况(12月18号晚出生,20号住院,27号出院)怎么才能够报销呢?
补充内容 (2014-8-4 15:13):
我生完孩子是12月23号出的院,之后才能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我老公24号去办的,当天也给孩子上了户口,像这种情况怎么才能报销13年的住院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