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63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区居民火灾隐患大于天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09:37: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郑州市方圆创世花园小区自2007年建成相继交房使用后,偌大一个大型社区居住五六千人只有一处面积不大的地下电车自行车停放充电处,且许多充电桩已坏,业主们没办法只能采取一下几种办法自行解决:1、把大电车换成小电车方便电车进电梯带回来充电;2、大电车进不了电梯,就直接从自家拉出一根充电线垂直于楼下链接电车充电,七扭八歪的充电线长期裸露暴晒风吹雨淋占消防通道甚至乱停乱放等问题非常严重。火灾隐情极其堪忧。单元楼门厅里、单元消防通道口、单元通道外市场被电车自行车占据,甚至汽车占据现象十分严重。
小区前后历经四位社区主任,也都非常担忧这种情况。开发房屋时开发商在每栋楼的负一层都设计有停电车自行车的规划不翼而飞。早被开发商隔成地下室卖空了,现在正在小区8号楼负二层用预制板隔离地下室准备出售。小区存在大量的充点电车无处安放。难道我们的政府只能坐视开发商高价卖房无须理会他的责任吗?
当下政府正在查出和要求整改小区安全隐患问题,小区的物业也只是在单元口贴出不许私拉电线充电,不许在前厅停放车辆的通知而已,南大送秩序贴通知告知就算尽到了责任吗。南大送不需要机房坐下来商议解决问题的务实办法吗。恳请积极回复(知情联系人13*******92)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8-15 09:34: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近期,针对这种普遍存在的问题,公安消防部门已联合规划、建委、房管、民政等部门,对小区内的这种行为进行整顿,要求已建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公安消防部门对未落实电动车车棚建设和不规范使用停车棚行为,造成消防隐患和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您反映的占压消防通道和不合理使用停车棚现象,我们会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宣传和监督力度,对这种行为加以制止。同时希望能借助热心业主的力量,发现这种行为,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投诉,切实消除此类安全隐患。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1 15:4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