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农业东路与龙湖外环交叉口东南角的河南整形美容医院,楼体设立了贯穿楼顶到地面的白色LED医院名称,刺眼的LED灯光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此灯箱应属于户外广告范畴,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8月7日公示的《郑州市户外 广告设置规划控制导则》,河南整形美容医院违反了其中多条规定。
1.导则第五章,其中第5.6条第2款规定面对住宅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led广告。但该医院led灯箱与对面的和谐小区仅一路之隔。
2.导则第五章,其中第5.6条第3款规定不得设置单色字体的led广告。但该医院使用非常刺眼的全白色灯光,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
3.导则第五章,其中第5.6条第6款规定led广告必须在夜间关闭,在22:00点以前光比为宜,但该医院led灯箱每天晚上亮灯一直到深夜零点。
4.该医院还使用彩色霓虹灯管包裹整个楼体,夜间不断变化颜色。违反了第六章的6.3.2,任何广告设施无不得以闪烁光源影响居住建筑或城市道路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