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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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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19 13:20: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8-29 17:00

您好,我想咨询下,08年买的经济适用房,款已付清,如果转成商品房时是不是要求必须过户才行呢?还是没有要求呢?现在是我公公名下的房子,让老二住着,老二要去转成商品房,我怕他忽悠我公公一起把户也给过了,所以我想问下经转商是不是必须过户呢?一天能办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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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8-19 15:58: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适房转商品房是经适房业主通过补缴差价款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方式,不需要过户。
       差价款缴纳程序:
       1、购房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补缴差价款审批表》或《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表》;
       2、市住房保障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经审核后出具《郑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缴款通知书》,注明“补缴的土地价款”;
       3、 购房人持市住房保障机构开据的票据,通过指定银行(郑州银行)缴纳差价款;
       4、 购房人将银行缴款票据送交区房管局;
       5、市住房保障机构将缴款票据归集整理后上报市财政局;
       6、  购房人持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差价款缴纳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交易手续;
       7、注销或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凭缴款票据办理或变更土地证。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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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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