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城市嘉苑小区水价问题,我局于2014年派出检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针对该小区未实行水务公司抄表到户、由物业公司代收水费、总表和分表之间的损耗分摊等原因,导致实际水价高于规定的价格的情况,我局于2014年3月、6月份先后组织召开了由水务公司、开发商、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代表等多方参加的供水协调会,解释了国家现行水价政策,通报了该小区供水的实际情况,建议业主代表征求各业主意见,对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物业公司将水费征收转交水务公司,由水务公司抄表到户,彻底解决实际水价高于规定水价的问题。
特此回复。
巩义市物价局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