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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鸿森创业大厦及时办理房产证问题,请及时解决!(下派单位:郑高新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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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8 16:31: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高新区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9-10 10:15

    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与玉兰街交叉口的鸿森创业大厦,实为鸿森实业公司所建的商住两用房,在2010年起
开始售房,承诺一年以后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快三年了,业主仍然没有拿到房产证,甚至没有听到鸿森物业处
关于房产证的任何回复及说法。因为房产证事关户口、小孩上学等一系列问题,有的业主小孩到了入学年龄,
却因为没有学校接受而迟迟不能入学,将面临没有学上的问题。其他事情可以等,教育的问题怎能一拖再拖!
业主主动找物业了解情况,却被物业以“不知道”,没说法搪塞。
    三年了鸿森的住户已达上百家,各家各户都有老人小孩,却每年冬天承受寒冷,青壮年苦点没关系,老人
孩子怎能一直承受这样的痛苦,业主多次反映供暖问题,物业仍没有给出答复。我们业主买房是为了有一个温
暖的港湾,一个温馨的家庭,鸿森却给了我们这样的结果,实在让各位业主痛心,最生气的是鸿森并没有采取
任何补救措施,只是一味的搪塞。
    我们业主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物业费每年2000多,并且和水费捆绑,如果有哪家没有定期上交规
定的物业费金额将停水断电。即使按时上交物业费也没有得到相应物业管理服务,楼层垃圾没人清理,机动车
、非机动车无处可停,鸿森后院有大片空地搁置,物业说是鸿森公司员工要用,禁止私家车停放;二楼还要开
KTV等娱乐场所,这样的事情还是也出多方打听,而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鸿森内部管理一塌糊涂,任何管理
规定不成文,只凭物业主任一张会搪塞的“嘴”。
    我们不知道鸿森的这一做法是因为什么,如果任何事情都合法合理的话,就应该及时的为我们办理房产证等
相关事情。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解决我们的这一诉求,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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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8-29 10:54:34 |只看该作者
经调查,一是鸿森创业大厦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土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能作为普通商品住房使用。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合法权益。二是对于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建议按照郑州市新的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向辖区办事处进行投诉。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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