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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阳光小区安置房产权及安置价格和安置时间问题要求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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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14:01: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卢店镇

处理时间

2014-11-20 14:58

我是卢店镇阳光小区的拆迁居民,阳光小区于2012年7月被通知省道S237路网改造拆迁,卢店镇政府以我们的房子为联户开发的小产权房为由,于2013 年3月强行拆除,赔付标准以房屋面积1:0.8的比例赔偿,镇政府再三承诺安置房能够办理房产证,属于大产权房,安置房在120平米范围均为安置价位,我们被迫签字,至今我们的安置房位置镇政府不予公开,安置时间不公开,价格被告知是市场价位,房产证不能够办理,卢店镇政府的行为存在严重欺诈,哄骗被拆迁居民。如果安置房为不能够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我们将通过有关渠道进一步反映此小产权房问题,还有关于安置价格和安置时间问题,我们要求卢店镇政府予以公开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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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9-30 16:47: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给你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美丽之约  在2014-10-8 13:1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们很不满意,这是我们拆迁居民最关心的问题,原本这些问题就是镇政府回避拒绝回答的问题,现在给个电话号码有用吗?是用来威胁恐吓用的吗?这潜规则傻子都懂。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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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8 09:20: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问题请直接向镇城建办王主任咨询,电话:13*******57。感谢您对卢店新型社区建设的关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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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0-8 13:23:01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疑问为什么不能公开回答我们?我们阳光小区的居民都在等待镇政府的回答。这问题有那么难回答吗?这不是镇政府领导当初拆迁时给的承诺吗?原来这些都是骗人的,信用度太低了吧,请公开答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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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1-7 11:06:06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希望你能够亲自到镇城建部门当面进行咨询,消除误会。联系人:城建办王二松主任,电话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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