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荥阳市中医院住院十三天,费用总量柒仟贰佰捌拾九圆,是年度第一次享受新农合补贴,按照荥阳市2013年新颁的新农合补偿标准,应享受标准为2000圆内报百分之六十,已上报百分之七十五。主治大夫还说我们没有自费项目。我们实际报销的额度却与标准差距较大:在500元的起付线以上,又莫名其妙的多扣了八百元左右,然后却是按照百分之五十五的标准补偿。询问原因,说多扣的钱不清楚,电脑自动生成,百分之五十五是卫生局自九月三日起的内定标准,没有文件。对照老标准和主治大夫的说法,我们大概少补偿一千多元,请问为什么?为何挂在墙上的补偿方案得不到落实,为何新标准没有公示也没有文件,关系到千万老百姓利益的大问题为何朝令夕改不透明,中间有没有腐败和违法现象?希望主管部门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