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0月15日在河南合众汇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购买汽车一辆,当时强制要求在其4S店购买车险,并强制要求缴纳续保押金1000元。现在需续第二年保险,但被告知续保押金不能用,必须等第三年才能用,理由是,我的车辆是车贷业务,如果车辆丢失我不还款会对4S有损失。
我的意见如下:
1、所谓的“车贷业务”并不是通过4S办理,而是我利用我的资信独立和建设银行达成的分期付款授信合约,在提车前建行已经向河南合众汇金实业有限公司全额支付了车款,我向建行定期还款。我和建行有债务关系,我、以及建行和河南合众汇金实业有限公司均无任何关系! 因此,4S店的要求属于无理要求!
2、如果4S店出售的保险和市面价格一致,那么我在4S购买保险也无可厚非,但是同样险种同样保额其保险价格比市面电销价格高出1000多元! 因此,4S店涉嫌强制消费、垄断销售(利用押金留住客户)
3、保险是消费者自愿消费行为,缴纳续保押金属于无法律依据的单方行为。
我的诉求:要求河南合众汇金实业有限公司 退还不合理押金——续保押金1000元整。
请工商部门关注,谢谢!
附1:续保押金收条
附2:河南合众汇金实业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
名称:河南合众汇金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郑州市开元路1号(郑花路与开元路交叉口西北角)
保险部电话:0371-86555556
服务热线:0371-65595999 6569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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