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327|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校围墙、厕所被乡政府违法拆除,学生安全无保证!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8:12: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登封市

处理时间

2014-10-16 08:31

s323公路扩建。因此,需要拆掉郑州市登封石道乡童乐学校的厕所、伙房、餐厅、仓库、围墙、游乐场等。

   违法拆除前,敷衍了事不说正事、不重视。

   20127月我们得知修路消息后,多次找石道乡政府并告诉包村干部高明杰副乡长,因学校不同于一家一户,学生吃喝拉撒及安全问题得先解决,并且将就不得,马虎不得。因此必须:一、土地划拨到位,二、资金赔付到位,三、所有配套设施安置到位。并提醒乡政府要提前着手,以免措手不及耽误修路或者影响学校正常生活。2012年说不拆教学楼,到2013年暑假前又说拆教学楼。学校说可以,趁着2个月暑假把教学楼盖好,而后搬进新教学楼,再拆也来得及。一阵风后不听回音。2014年春节后又变成不拆楼、时间紧暂时不征地,先在原校园内盖厕所、伙房。校方提出,如果这样学生没有活动场地,早操、课间操将无法进行。修路已经一年多,土地至今不解决,等到何时才能解决,征地有那么难吗?事后解决我们敢相信吗?何况拆迁后再征地,征地后再次拆迁,费用会加大。乡政府承诺只要先拆迁后征地,政府连再次拆迁费用也承担。我们半信半疑说,只要不影响学校发展,你们看咋办都行,得赶紧拿出个方案。一阵风后,又不了了之。我们多次找修路方,打听具体要拆到哪,何时拆。乡政府为何没有音讯,我们感到困惑,直到2014923日,乡里派人送来通知:26日零点拆迁完毕,否则后果自负。我们表示,时间紧,不切实际,恳求乡政府资金土地赶紧到位,趁“十一”假期学校安置到位,又没有音讯。102日,马乡长、肖支书来到学校说赔付事项(两年多来,这是第一次谈正事),必须8日前拆掉,完成段书记交给的任务。我们再次请求尽快安排土地、补偿金到位。来保证拆迁有序和谐进行。又毫无音讯,我们无奈却也习以为常了。

   违法拆除中,如“日本鬼子”,糟蹋孩子们玩具好不心疼

   20141011日下午5点,在学生离校时,石道乡政府纪委书记铁军峰、石道乡政府副乡长马宝仓、陈村党支部书记肖建敏以及几个身着警服的人、街痞混混几十个人个,并扬言看人多拉出来,人少连人一起推了!而后不到20分钟,把学校的围墙、小学伙房、餐厅、厕所、游乐场及儿童玩具、仓库里的所有物资变为废墟,把还没有被家长接走的几十个孩子吓得大哭,有的孩子说,吓死啦,“日本鬼子”真的来了,有的孩子说,地震了快到操场上抱头蹲下!有个小孩被吓的晚上抱去看病。更严重的是,男生厕所不在拆除范围也被粗暴地推倒,伙房用的煤炭不在拆除范围却把它铲入废墟里,几十个人完全可以把玩具和仓库里的物资抬出,人为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0万元之多。以为自己圆满完成了任务,扬长而去。

   违法拆除后,仍然不安置、不赔偿,不顾学生的生活学习和人身安全

   12日下午,学生已返校,小学伙房被拆,幼儿园伙房被堵,煤炭被铲掉,晚上学生只好吃泡面,所有厕所全部被拆,老师不得不带领男女学生轮流到玉米地里去方便,真怕把孩子们饿坏了、憋坏了。夜幕降临,学校把伙房修好,厕所用帐篷搭起,同时我们给乡政府党委段世民书记打电话,他说不知道;给乡政府纪委铁军峰书记打电话他也说不知道;给陈村党支部书记肖建敏打电话没人接,只得给市长热线打电话反映,晚饭后,没有围墙,学生安全我们实在无力保障,只得求助110,等待13日领导上班答复。截止现在(14日),没有一点领导的音讯。如果是有修养的领导,如果这一切是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也会来关心一下,何况是自己造的孽!

总之,看似拆迁任务所谓完成。其实不仅使历经十八年的童乐学校、童乐幼儿园两个合法办学单位的学生安全,危机四伏,而且修路工程也仍然无法进行(小班教室门离施工路面仅仅几步之遥,在没有围墙的情况下,工程车施工随时可能伤害孩子们)。石道乡政府领导不实事求是,没有安全意识,没有责任感,就连最基本的人性、道德都没有!因为他们知道出了人命无非是拿公款赔偿,领导调换一下岗位。拿几百孩子的人身安全当儿戏,既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又极度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把本该有计划、有准备,利国利民的修路工程,变成了无情的、突如其来的、民不聊生的灾难!

                      投诉人:赵红霞   13*******63

                        




下派到:
1. 登封市石道乡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0-16 08:31:44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登封市石道乡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零星小雪  在2014-10-21 16:3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4-10-20 09:04: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将实事求是的予以调查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4-10-20 09:14:31 |只看该作者
网民朋友:                  

                 关于对石道乡童乐学校交通路网建设征收部分无证建筑依法拆除的情况说明

       2014年10月11日下午5点多,学生放学后,登封市、石道乡、陈村三级机构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S323公路建设过程中登封辖区内需征用拆迁的最后一个“钉子户”——童乐学校征收范围内的无证建筑及设施进行依法拆除,确保了S323公路建设这一重点工程顺利施工。
       童乐学校是一所民办私立学校,其南院墙紧邻S323公路,位于省道S323公路15米控制红线内。S323公路扩建过程中该校南部约14米宽需要拆迁(包括部分瓦房、厕所、临时建造的钢瓦房和活动器材)。2012年5月,石道乡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始S323公路沿线扩宽范围内的建筑进行依法有序拆迁,共拆迁20余户,征收土地930户,同时也通知了在拆迁范围内的童乐学校的负责人吕五卿夫妇。其它20多户涉及的拆迁户和930户涉及的占地户,全部按照郑州辖区内的拆迁补偿标准——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对童乐学校也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测算,由于吕五卿夫妇不按照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标准执行,漫天要价,拒不配合,并提出所谓的“三到位”,使协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童乐学校截止目前没有办理用地手续、并在S323征地线控制之后,在征收范围内抢建部分建筑。尽管如此,两年来,石道乡村两级一直在努力对吕五卿夫妇进行政策说服和补偿协调工作。曾多次安排乡干部、乡中心校领导和村干部到现场和吕五卿夫妇协调,其周围的老领导、老干部也反复对其夫妇进行协调说服,均没有结果。2014年9月23日乡对童乐学校送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吕五卿夫妇对此不以为然,并用种种借口阻挠拆迁工作进行。10月2日,乡村两级干部再次登门对学校负责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仍无成效。基于此,石道乡在做到仁至义尽的前提下,在学生全部离校后,配合市村两级有关部门仅对童乐学校需征用拆迁的无证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
       拆迁结束后,吕五卿夫妇以上访为借口,扭曲事实,拿学生做挡箭牌,在媒体上发布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图混淆视听,发泄私愤。
       为正视听,欢迎有关人士到学校现场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4-10-21 16:39:12 |只看该作者
dfssdx_admin 发表于 2014-10-20 0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民朋友:                  
                 关于对石道乡童乐学校交通路网建设征收部分无证建筑依法 ...

父母官您们好:
      我们提出的“三到位”,一、土地划拨到位,学校办学没有地,学生到那里活动。二、资金赔付到位,没有赔付资金,我们拿什么来进行拆除的辅助设施重建。三、安置到位,所拆设施关系到学生安全和基本生活保证。
      请问以上三条那一条是无理取闹。造成现在状况,置学生安全于不顾,置最基本民生与不顾,这样的结果就石道乡党委政府应该做的吗?!
     说是依法拆除,请问依的是什么法?那一条?那一款?
    童乐学校用地是国有土地,不适用127文件。2011年1月21日温家宝总理颁布的国务院令第590号[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才是本次拆迁应遵循的法律法规。《127文件》是郑州市政府下发于2009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国务院颁布于2012年,一个是“文件”,一个是“条例”,一个是郑州市政府,一个是国务院。一个是2009年,一个是2011年。哪一个适用于这次拆迁,你们不知道吗?愚弄百姓,混淆视听的到底是谁?
     吕五卿夫妇办学至今,一心一意为钟爱的事业现身,至今无一厘个人存款,无半寸自己的私人房产,一家四口至今蜗居在学校一间不足40平米的小屋里,所得补偿款也会全部投入到教育事业!请问您们能做到吗?你们也像他们一样清贫吗?

     再问:什么叫“以上访问理由”?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们为了自己为之奋斗大半生的事业,为了数百学生的安危,上访有错吗?
     你说:“其周围的老领导、老干部也反复对其夫妇进行协调说服,均没有结果”。请问你请那个老领导出面协调过?求求你们,请不要打扰了老领导的清静,更不要玷污了老领导的清誉。你们自己的过错,不要让别人背黑锅!
     
    请您们就以上问题,给予一一答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4 18:4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