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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河镇申庄村支部书记李长青违法违纪贪污罪、侵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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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16:29: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揭  发   信

揭发对象:李长青,男,现任刘河镇申庄村书记

揭发人:荥阳市刘河镇申庄村全体村民

罪行:现任刘河镇申庄村支部书记李长青,严肿违法违纪,涉嫌贪污罪、侵占罪、破坏耕地罪,非法采矿罪等的事实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2009年,申庄村村民李长青通过拉选票、贿赂党员干部等不正当手段当上了申庄村支部书记,当上书记后,其本人就肆意忘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侵占村组财产、破坏耕地,先将其违法违纪及犯罪的事实一一予以说明:

一、破坏耕地、非法采矿。1、2009年,李长青为谋取个人经济利益,在未经任何部门允许、未办理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占用并毁坏冯庄村民组耕地20余亩用于采挖铝矿石,造成村民的口粮地至今不能恢复耕种,国家的矿产被其盗采,案值达数十万元。

2、2013年五月,李长青私自将冯庄村民组两亩土地卖给其朋友用于盗采铝矿石,至今未仍未恢复地貌,导致遭到严重破坏,不能耕种。

二、贪污公款:2014年4月,荥阳市农委拨付给村委的打井和储水池款20万元,李长青本人采取不入账、不公布的形式据为己有,该行为属于贪污。

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组财产:

1、2012年冬天,鹤煤集团王河矿因为家高压线占有了村里的土地,王河矿对村民补尝现金4万元,李长青采取不入账的形式据为己有。

2、2014年3月,王河煤矿对申庄村民饮水补偿款一万元被李长青采取不入账的形式据为己有。

3、2012年12月,一个叫张六的人非法租用冯庄村民组10亩土地开采铝矿石给申庄村的土地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张六给村里一次性交了十万元(租金五万元和土地复耕费五万元),该十万元被李长青采取不入账的形式据为巳有。

4、2011年5月,申庄村的硫铁矿被王河煤矿收购,王河煤矿向申庄村支付转让款十万元,李长青以填取旧矿的矿眼为名将十万元现金交给一个李献的人,让李献承接填矿眼的工程,实际上该工程的实际费用也就是两万元,并且填旧矿的工程实际施工人是李长青自己,其巧立名目将本属于村民的钱,据为巳有。

5、2012年,李长青擅自占用村里的敬老院从事个人经济活动,不向村里交纳任何费用,在有人问该事情时,他说,在这个村里我说了算,我想咋用就咋用。

6、为了解决村民饮水问题,村里打了一口机井,该机井的所有费用均由村委承担,但自2012年以来,李长青擅自决定向石料厂的张涛卖水,卖水所得3万元没有入账,被李长青据为己有。7、2013年10月,李长青以申报“生态文明村”为名占用个人土地从事建设,所有费用均由村里承担,现如今建设的生态园已经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了利益,但李长青没有向村里交纳一分,均被其据为即有。

8、李长青本人原有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市场价值2000元左右,为了能获取利益,李长青说村里办公需要一辆面包车,未经村委成员同意,就擅自将自己的面包车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村里。

四、挪用资金:2012年四月,李长青个人种植金银花没有资金,擅自挪用村里的公款2万元,至今没有归还。

李长青身为党员干部,上述事实仅仅是其违法犯罪的冰山一脚,望办案机关能深度挖掘,将犯罪分子蝇之一法,还申庄百姓一个公道!我们要不断向纪检,法院,检察院,郑州市等反应,不查到底,是不罢体!

申庄村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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