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6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依法治国,请公安部门履行职责,从治理噪声污染开始.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9 10:12: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7431小时:1分钟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要优先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违法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和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国法规定的是禁止.而现实是,执法部门对商业噪声治理不力,甚至无人治理.郑州的每一条路上都有商家使用音响扰民.违法使用音响,噪声扰民涉及每一位群众的利益,希望依法治理噪声污染,让群众安静生活.

噪声污染是世界第三大污染,危害可想而知.依法治国,请公安部门履行职责,从治理噪声污染开始.


根据郑州市规定,社会生活噪声归公安部门治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1 12:0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