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已处理
中牟县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7-3-21 09:59
绿博半岛小区开发商在没有向业主提供地下车库车位权属证明,也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却任意拿小区地下停车位向业主出售。业主们认为地下停车场应当属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用其进行经营;同时,小区开发商未向业主出示小区地下车库初始登记资料,如未进行初始登记,则不能进行销售。希望房管部门责令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停止销售地下车位。
使用道具 举报
社区管理员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6 23:2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