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妇女上环或结扎,应采用适合自己身体健康的有效避孕方式,只是建议上环,可是贾岗的龙岗新城就有一个怪象,想拿到生育指标?可以,得说好话送礼还得交两千块钱,不上环就不退,不退也就算了连福利和待遇也一并没有了,我就不明白是谁赋予她这么大的权力,由她来决定是不是要在别人的身体里放东西还得交钱,还规定剖腹产半年内上环逾期不退款,可是国家和医院都说要半年以上才具备上环的条件,难道当大家都是牲口?已经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了,区里觉得很不可思议但过两天给的回复又变成了她们有权力制定相关政策办法,也上报过了?那我想问下是谁批的?敢和国家的法律抗衡,问题反映到哪儿都没听说过可以收钱的,出来管管吧,我还是相信心通桥的办事效率的。希望真的为老百姓办点儿事儿,实事儿!不胜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