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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宏建业擅自更改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理由竟是:政府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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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9 10:37: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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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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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1小时:33分钟

    2014年12月18日,泰宏建业国际城陆续通知9号·12号院的业主要更改合同,理由是符合2013年7月分布9月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广大业主的购房合同签订于2014年(政府法规出台之后),协商未果,业主已经上访至二七区委,拉起条幅维权,业主疑问:1:法规已经实施,泰宏建业不更改不符合政策的相应条款,是否违规操作。2:签购房合同时,泰宏建业没有尽到  告知义务  是否违规。3:泰宏建业拿没有确定入驻的陇西小学诱惑业主,是否涉及  虚假宣传。       业主已经上访,涉及人员众多,希望法制办能积极协调,共同维护政府的声誉和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业主诉求:1:因上述原因,业主的退房要求应该尽快满足。2:泰宏建业及时拿出符合业主利益的公平的解决方案。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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