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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2:53: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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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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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30 08:46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叫李宏,是中原区向阳小学职工崔凤英的儿媳妇,原来住在中原区罗庄向阳小学家属楼,住的是70平方的房子。我住的房子是1989年建的,当时是集资建房,在1989年那个年代别的单位集资房只需3000元左右,而我们花了9500元,在当时是最贵的,为了买这个房子我们和婆婆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借了一屁股债,东拼西凑借的钱买的。

到了20105月我们面临拆迁,中原区区委把我们的房子列入到了小产权,说没有房产证。之前我婆婆说单位去办理房产证时说这个房子土地是集体的,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到了2010年有文件说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因为列入拆迁范围了不予办理。201056号,我们家来了中原区教育局的领导,动员我们搬迁,说我们的房子是小产权,归罗庄村安置,每平方要再掏1800元,每平方给过度费8元,过度期是3年,如果同意了3年后才能回迁。当时我就懵了,房子是我们自己掏钱盖的,凭什么说是归罗庄,又不是罗庄掏的钱建的,把我们的家扒掉了,我们还要自己掏钱买回来,也不定回迁后的楼号楼层,当时我不同意搬,上级就派中原区民政局康局长和他们的同事,中原区文教局的梅林局长和他们的同事来做工作让我们搬迁,许了好多愿,要给我办理低保,给我要廉租房等等。当时我们的楼上住的还有学校的和局里的职工,因为搬迁他们不同意都不让他们上班了,什么时候搬完什么时候上班。第三天还是第几天,我记不清了,所谓的工作组个个击破,说是梅林局长又给村里谈了,把价格降下来了,每平方让交880元买回来,停职的职工胳膊拧不过大腿,都陆陆续续签订了不平等合同。我当时就想,如果解决不了,准备跳楼不活了,反正我的命又不值钱,我老公和婆婆见此情景,就背着我签了协议。我很生气,并把我们的遭遇告诉了我的亲戚和朋友,他们都很诧异,感觉我在讲故事,根本不相信是真的,也都很气氛,但是事情确确实实的发生了。在此期间,我和我的邻居去过市委、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局上访,时至今日也杳无音讯。更别说当时许的好多愿都没有实现。

艰难的三年终于熬出来了,时至今日也没有听到回迁的消息。因为房子的事情,状告无门把我折磨的整日昏昏沉沉,终日无精打采,昨天我看了中央反腐败的网站,也看到了希望,中央下决心要整治腐败、贪官,救平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为老百姓撑腰、做主,在旧社会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而现在在我的身边也出现了很多这样的例子,连自己的家都守护不了。我非常怀念毛主席那个年代谁敢贪污,就地枪毙。虽说房子不大,在别人眼里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对于我们平民百姓来讲简直是天塌了,没有活路了。现在城市里的人还不如农村人,农村人有宅基地,农民可以自己盖房子,而城里的什么不要钱,工资那么低,还要租房,生活质量每况愈下,入不敷出,

2014年上半年我们居住的对面也拆迁了,他们有房产证的拆迁赔付的标准是11.2,过度费每平方20元,每户补助了5万元,光过度费比我们多了12元每平方,更何况还补助了5万?现在在外面租房,补助的过渡费远远不够租房的费用,每个月的工资都交了房租了,连基本的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盼望领导、青天大姥爷为我做主,救救我们一家,把贪污我的房子找回来,还我一个公道!

                                  李宏

                           电话:15*******12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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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3 08:46:5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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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3-30 08:46: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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