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正在集中开展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非常好,也非常及时,能有效的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于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我认为此项行动应该多开展,坚持常抓不懈!针对个别小区业主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交警贴条处罚的,我想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交警进行处罚,有法可依,合情合理,无可厚非。但是现在大家也知道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很多,政府层面没有采取相应的遏制措施,机动车数量连年增长,现有的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个别小区(如郑东新区永平路卢浮宫馆社区)出现地下停车位只出售,不出租,少出租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位的不足状况,很多业主没有固定停车位,所以只能就近停放在小区附近的道路两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道路的通行,带来一定的隐患。我认为交警在处理违法停车行为时只是单纯的贴条和拖车对整治乱停乱放,有的小区周边每天贴条,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化政府和群众的矛盾,反导不利于管理。希望交警部门能与小区多沟通,把小区开发商自持的停车位解放出来,在新建一些停车场才能缓解乱停乱放现象,单单贴条处罚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尤其是临近年关,容易让人民群众产生联想。
希望政府层面关注郑东新区永平路卢浮宫馆业主停车位不足的状况,想一下办法,不要单纯的贴条处罚,一定标本兼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