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所下发的《郑规建(建筑)字第【410*******09138】号文》,显示在三号楼设置公厕,在9号楼三层设置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该部分面积达2800平米,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面积约1300余平米。 但目前实际情况为:小区公厕未建有,9号楼三层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及社区服务中心,仅有物业办公室和宿舍等,不知是被物业占据还是压根没有按照郑州市城乡规划局所下发的规划文件执行。
真诚求助贵局关注是否亚星盛世郦都存在不按规划执行的情况,为百姓做主。 请问不按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执行,是如何获得相关验收手续的啊?!
但是在市长热线看到规划局的答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我们已将此事转市规划局监察支队进行落实,后回复如下:
该举报地点位于郑密路西侧、长江路北侧,系河南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亚星郦都三十二层框剪结构9#楼。该项目已于2013年10月11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郑规建(建筑) 字第[410*******09138]号,许可证遵守事项第十二条注明: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位于9#楼三层,因此亚星盛世郦都9号楼三层并非举报人所称的规划属于娱乐活动区域。
二、支队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5年1月19日,我队到该违法建设现场进行检查,依法进行拍摄,提取了影像证据并查阅了相关审批资料,经现场核实,9#楼三层为物业办公用房。
三、支队处理意见
举报不实,不予立案;如有新增违法建设请拨打67172880进行举报。
对于贵局的回答,本人有以下反驳:
1.本人从没有说过9号楼三层属于物业活动区域,贵局明显是在偷换概念!因为本人是想说:9号楼三层规划显示除了物业用房外还应该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文化活动站,但是目前全部被物业占据。或者根本没有设置,请告知,是否按照规划设置了,面积是否与规划相符。
2.既然贵局已经去现场了,并且认定了”经现场核实,9#楼三层为物业办公用房。“,请问是否与贵局的公示相矛盾呢,我们的社区服务站、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在哪啊?去逛了一圈之后,得了个这样的结论就算了么?这不是明显背离和矛盾的么?
补充内容 (2015-1-29 12:50):
1.本人从没有说过9号楼三层属于物业活动区域,实际应该为娱乐活动区域,特此更正。
真心被规划局这种不负责任的答复气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