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今日 郑州日报 头版,有关 车窗抛物 发动市民抓拍举报的消息,点赞!
但想到:有关路边违停,甚至早已发展到 路中违停 了的现象,警力不够,治理太乏力——能否借鉴上述做法呢!
毕竟:此事对于交通的负面,比车窗抛物大多了!
且,抓拍违停,要远易于抛物吧——前者静止,后者移动中。
未曾想:自110电话开始,直到无奈中止,未得其果——
·希望110 首办责任制,未果;
·再三请求,经她查号后,让打宣传处-69620803;但,系空号!
·又让打交警支队热线66515555;值班者说了好多苦经,最后让打法制室-66523007;可惜,无人值守;
·回到66515555,告知无人接电;让再打。请他转达,被拒;要其工号或贵姓,竟遭挂断!
·投诉到12345;#19受理的;让等待……
市局不回帖,是传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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