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书 投诉人:任乐亮,男,汉族,现住: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电话:18*******63。 被投诉人:郑州市天下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与健康路向西500米路南。 投诉请求 1、请求对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2、请求被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理由 2015年3月28日,投诉人因身体不适,到被投诉人处购买药品,被投诉人在其经营场所向投诉人推荐并开具销售了“痰热情注射液”,批号:1410218,电子监管码:817*******7814015350”,后来,投诉人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查询得知,该药品的流向地是“遂平仁安医院,该药品流向地并非被投诉人,被投诉人的药品是从何而来?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销售的药品应是假冒药品。 综上,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华人名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规定,销售假药、违规售药,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致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1、购物小票复印件;2、药品包装复印件;3、电子监管码网页查询件。 投诉人:任乐亮 2015年4月7日 以这次更正为主
补充内容 (2015-4-6 22:12):
以第二次发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