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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西四环中原建材城 关于该市场拆迁事宜的集体(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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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08:20: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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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水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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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54小时:6分钟

郑州市政府市信访办

我们是郑州市中原区西四环中原建材城的业主,就近期中原区政府以及区政府拆迁指挥部在没有公告的情况下并利用当地的地痞对西四环中原建材城准备违法拆迁的事情,向你们表明我们所有业主对此次拆迁事情的态度和诉求:

一,所有业主的态度

就近期西四环建材城的拆迁事情,只要拆迁补偿合理、公正、透明,我们所有业主会积极配合拆迁,拥护区政府的规划建设;但是,如果补偿不合理,不与广大业主商谈并随便出个不合理补偿公告,不管业主同意不同意就强制拆除,以牺牲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为代价进行暴力拆迁,我们广大业主坚决反对和抵制。

二,关于郑州市中原区西四环中原建材城的合法性质定性的证据

我们广大业主在购买商铺时,开发商(河南川隆物资有限公司)给我们出具了有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建设西四环钢材建材城的备案文件》的复印件(见附件:1),以及在中原西四环建材城建设中间,中原区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由区人大副主任郭明立为组长的专门协调小组(见附件:2中原区人民政府2007跨越式发展任务文件);同时还有与须水村委会鉴定的土地租赁协议(见附件:3)。这就说明西四环建材城是经过市、区两级政府单位备案审核通过的合法建设项目。

三,关于业主买铺是否投资行为的定性

既然该市场是有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经过中原区政府多部门参与审核通过的项目,那就说明这个项目是合法的项目;另有河南党报媒体发布的卖房广告(见附件:4),很多证据说明西四环中原建材城是个合法产权项目,不属于投资行为。尽管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协议时,里面的个别条款用了合作的字眼而且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容也各不一样、承诺也各不一样,也说明不了业主是投资行为,因为该项目是经过政府审核的合法项目;相反,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欺诈,业主有权要求政府部门帮助业主进行维权、报案,冻结开发商所有资产等一系列有利于降低业主损失的行为。如果强行给业主扣上一个投资的帽子,那么业主的投资项目也是经过中原区政府审核通过的投资项目,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所有业主的诉求

综上所述,既然该市场项目是经过市、区两级政府单位备案审核通过的合法建设项目,那么我们广大业主有权利要求政府在拆迁时给予合理的补偿。合理补偿的条件可以参考周边市场拆迁补偿办法,以及周边市场商铺的现行价格。但就具体的补偿要求,我们广大业主经过协商达成了一下几点要求以供政府参考:

1.参考西四环建材城内的小产权房补偿办法,因为该市场内的小产权的性质和商铺是一样的性质,但对于商铺的补偿办法要高于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的房价是该市场商铺价格的三分之一。所以我们广大业主要求对于商铺的补偿应该是小产权房补偿的一点五倍

(见附件:5,小产权房补偿协议)

2.参考附近须水镇集贸市场四组临时营业房拆迁安置协议,一比一的商铺补偿(见附件6:须水镇集贸市场四组临时营业房拆迁安置协议)。

3.货币补偿,按合同总价返还业主款项后,按周边市场现行商铺价格补偿差价。

4.不管开发商当时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是什么样的,都按合同总价的1.5倍补偿,因为当时党报上有明确的承诺是1.5倍回购。至于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有1.5倍回购和1.3倍回购,还有的是原价回购,那是开发商合同欺诈行为,不能作为补偿的有效依据。

以上态度和诉求是我们广大业主的集体心声和要求,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希望中原区政府、区信访办、拆迁指挥部结合实际,合理、公正的给予补偿,妥善处理此次西四环中原建材城的拆迁事宜。

此诉求,望中原区政府、区信访办、拆迁指挥部参考。

                             郑州市中原区西四环中原建材城集体业主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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