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关于夜市摊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的等题,现回复如下:
1.饭店招租的夜市摊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答:根据《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拟从事的具体项目说明,向拟经营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营地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县人民政府规划,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经营证明,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的备案责任”以及第二十四条“取得经营地点后十五日内,流通类食品摊贩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餐饮类食品摊贩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之规定,夜市摊位需向所在地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2.饭店已经办理营业执照,再招租夜市摊位,是否经营范围有变化?
答:依据《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
3.饭店是否办理营业执照,从哪里可以查询?
答:饭店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向区级以上工商局或所在地工商所查询;还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查询。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