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花园本是经适房小区,从交房签定霸王合同,之所以称为霸王合同,是因为不签 合同不给领钥匙,到没有物价局的收费许可开始预收物业费,那么定价为1.37元/平方的收费标准我们认为是极其不合理的,貌似曾经物业协会说交物业费的时候可以要求物业拿出收费标准,比照着一项一项的交钱,有哪一项就交哪一项,照这个说法的话,公建物业在业主要求了之后从来没有拿出过这个标准,另外,把物业费和停车费捆绑着交,想交停车费就必须要先交物业费,个人认为这本身不是一个服务行业该有的行为,这是强盗吗,以这个不算便宜的物业费来说,如果业主得到了很好的服务,那么也值,但是现实情况是,小区内蚊子多的超出想象,说是有绿地,草长的一米多高没人修剪,谈不上任何服务标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收费是否不合理?只收钱不作为恐怕也是不合适的。小区现未成立业委会,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现象极其严重,外来车辆进门收取5元停车费,晚上10元,那么这个费用又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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