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牟县万滩镇毛庄村村民,我2007年结婚后户口一直没迁走。(应为我老公是郑州市集体户口)2009年我双胞胎儿子出生,户口随我落在毛庄。可是村里干部以种种理由不给我们年三个分地,更别说其他村民权益,现在我们除了有空头户口其他一概没有。孩子户口随娘这是国家规定吧?有户口没土地你给我上户口上户口干吗?国法大还是村法大?我还是中国居民吗?上告没人没单位受理都踢皮球为什么?有理没上级领导管,连做人的最基本的权益都享受不到,如果换位思考各位领导怎么办?难道这是大案件做老百姓咋这么难呢?我真希望那位领导百忙之中抽一些时间帮帮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这难道也成了奢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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