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20余万财产被盗,到经开区公安局报案四年无人管。经开区公安局案侦大队长张伟伟《音》、现副大队长刘金戈《音》,在没有查证落实我创一公司120余万财产设备去向时,对我公司一股东而不是公司清算组下达了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理由的不予立案决定书,我们不服。 1:120余万财产不知去向,算不算犯罪事实,你公安局都查不清财产去向,怎么推断出没有犯罪事实,理由是什么?根据市什么?
2:你说我公司和别人有经济纠纷,请问我公司和谁有纠纷,纠纷方是否承认拿了这些财产?你有什么证据?没有证据如何判断出不存在犯罪事实?
3:120余万财产被盗,就凭你们的臆想就能不立案,你们还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人民公安吗/你们的职责是什么?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此案,如果坚持不立案,请拿出证据说明这120余万财产没有丢失被盗,如果拿不出证据,请依法立案侦查。再有,倾向报案人郑州创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下达法律文书。
罗万青
电话;18*******68
叩拜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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