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团装网召开的团装会上订的单子。由于不装修了,想退“订金”(不是定金),遭到了商家的拒绝。我没有让该商家做出任何测量,开始制作等行为。换言之,该商家没有对我进行任何服务,没有给该商家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但是,该商家仅以超出了3个月,不予退还我“订金”。
前期多次交涉,遭到了店员及其老板娘的态度恶劣的服务,无果。后来经过团装网协调,并且告知该商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我交的只是“订金”,不是“定金”。该商家无权对我的“订金”扣留。但是,该商家无视法律规定,只退回我100元。
虽然我超出了3个月期限,但是此单子3个月期限就是违反国家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设置订金不退有关规定的。
在我没有让该商家进行任何服务行为的前提下,要求该商家返还扣留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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