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夜,我车在巩义市涉村镇烧烤摊附近被涉村镇东涉村翟某打砸,4s店定损修好车10800元,当时报案后,涉村派出所民警到达事发现场,找我和证人做了笔录,截至目前,派出所仍然没去抓人,理由是等物价局定损。
翟某号称他关系硬,号称派出所不会去找他,就算抓进去,立马都会有人保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打砸使我损失一万多块钱,求你们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不要让中国的法律到了巩义成了笑话。
明天我车都修好了,去4s车提车,该交修车钱了,公安机关不拖可以吗?
举报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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