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中牟县购买的由河南宏田置业开发的水岸鑫城二期住宅,当时开发商宣传的是温泉入户,我购买时原业主把温泉初装费的票据与房本一并转让给了我,并且到房管局过户到了我的名下,物业部也交割更名为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自此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一直由我交纳,但在我持有此房产后,突然有一天开发商通知我称温泉现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入户,现业主可持房产证原件、温泉初装费收据、清缴物业费票据到开发商处退回温泉初装费,我前去退时,宏田置业的会计验证了相关手续称可以退回,当时钱都取好了,在办理手续时,突然发现钱已退过了,后经过确实才得知是宏田置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未核对房产证信息、也没收回温泉初装费的票据将该费用错给了别人,现温泉水初装费的票据在我手中,宏田置业的开发商温泉水初装费迟迟不退,温泉水也不能使用,现此事已三年多迟迟未解决,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帮助尽快解决!(我电话:18*******75)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