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嵩阳办事处用权不公 登封市嵩阳办采取的清障和铲除违规建筑的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真是大快人心!清除楼道障碍物,粉刷了楼道墙壁,楼下的凸凹处小建筑物大部分铲除了,不但环境清洁,道路宽敞,也为消防安全打开了场面。现在又整修了路面,真是执政为民,为群众着想的好政府。但是任何事情,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才能使群众感到党和政府的尊严和伟大。我们想说的是,位于东关街和光明路交叉口路北这栋楼房,大部分违章建筑都已拆除,但这栋楼房东边和西边还有部分为什么没有拆除?据说是x长欣的小建筑物,他给嵩阳办负责此项工作的周某和王某说好了或者是上边有人 ,所以才没有拆除。如果是给工作组周、王说了或者送礼了,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他的权利为什么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中央八项规定惩处腐败他们置若罔闻,“三严三实”放在一边,这哪是为民着想?分明是一己情面一己私利。光明报谈到“三严三实”要在思想上“植根”时说:有一批党员和领导干部,没有经受住物质利益的巨大诱惑,理想信念缺失,道德水平滑坡,歪风邪气泛滥,低级趣味盛行,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和人民的血肉关系;用权任性,肆意挑战规则破坏制度、以权谋私,特权泛滥,离间党和人民心心相连的密切关系,造成了恶劣影响;律己不严,心无敬畏,为政不廉,视党纪国法如儿戏,贪污受贿、为所欲为……工作组的周某王某是否有这些行为?如果请吃了,把钱掏出来还给人家;如果收礼,请退回礼金;如果是情,情不能大于法!因此必须按制度办事,不管权利情面大小,该扒的必须扒掉,还老百姓一个公正!我们已拔掉小建筑物之人心里的秤砣就能平衡。希望尽快处理这件事情,把人民的好事办彻底,不因某些人的利益或私利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拭目以待!(我们反应的不是事实,愿受法律制裁,情况属实应尽快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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