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就房管中心收取查档费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101号《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向社会提供利用房地产权属档案,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二、“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2013年6月25日公布取消和免征的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而且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上级相关明文取消和免收“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服务收费”。所以我中心不存违规收费的问题。
三、至于新密等地查档不予收费的情况,我中心对其原因并不知悉。
特此说明,欢迎广大网民的监督批评。(房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