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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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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29 11:53: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5-9-8 15:41

你好,我们小区位于郑州市西四环,自己已经购买地下停车位,在网上看到个去年9月1日发布的新规,小区停车位收费管理办法。如下,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为:地面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地下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16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40元。
   物业人员告知这个规定已经废除,并向我们每月收取100元管理费。请问这个规定是否真的如物业人员所说已经废除,如果已经废除有没有这方面收费的管理办法。西四环100元每月时候符合规定。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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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31 08:50: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调查了解后及时给予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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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8-31 08:56: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想问下这个规定有没有废除,废除后有没有这方面的新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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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9-2 17:14: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关于小区停车位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文)通知要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市《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关于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规定废止。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执行,如果原协议不到期,仍按您的协议执行。物业公司单方面更改协议或者协议到期后不重新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您可向物业公司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郑州市房管局进行投诉。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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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9-4 12:04: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郑上路西四环运河上城,私自定高价车位管理费,开会时并没有与业主协商。这么偏远的地方自购地下车位管理费100每月,强制收费,不交高价管理费不让去自己的车位看。也不让进地下。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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