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小区位于郑州市西四环,自己已经购买地下停车位,在网上看到个去年9月1日发布的新规,小区停车位收费管理办法。如下,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为:地面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地下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16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40元。
物业人员告知这个规定已经废除,并向我们每月收取100元管理费。请问这个规定是否真的如物业人员所说已经废除,如果已经废除有没有这方面收费的管理办法。西四环100元每月时候符合规定。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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