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经开区众多拆迁户的一名、也是外人眼中的“土豪、暴发户”、都有钱的不行、其真实内幕也只有我们这些被拆迁的人知道、确实有人发财了、有人成暴发户了、但那只是少数人、是哪些人就不说了。今天想问的就是我们拆迁的时候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签订后再单方私下修改协议算不算违法、还有协议签订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属于我们的那一份还不给我们、最后 安置的时候是不是按照拆迁协议合同安置。如果不是、那当初拆迁的时候签协议做什么用、是糊弄上级还是糊弄百姓、我们现在的要求是、强烈要求把属于我们的那份拆迁协议给我们、相关领导 我们这个要求过分吗、可以做到吗?如果不能 请说明原音。
下派到:
1. 征收办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