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问题,根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的规定,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主,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优质课不予认可,须附本人教案和专家评价意见,获奖附奖励证书,同时须在评审简表中标明主办部门、获奖等级、文件号、奖励证书编号等。获得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自2014年起,示范课、观摩课应以文件或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凡没有以文件、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 布的示范课、观摩课一律不予认可。职业教研室作为职业技术学科的教研部门,其组织的职业技术类优质课予以认可。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实验内容的优质课予以认可。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应体现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突出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实验优质课应以实验教学内容为主,突出实验设计和方法的创新,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实验优质课须同时提供相关光盘或录像。因您的情况不够清楚,您可先对照文件规定看您是否符合条件。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或者直接咨询我局职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