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89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尧山中原大佛“五星”福泉大酒店藤椅破损“赖”游客!藤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3 08:56: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现在有话说!!以下是本人旅游的亲身经历,希望更多的人看到,作为警示!


10月9日,我和老公带着宝宝于到尧山大佛景区旅游,入住在风景区附近的五星级福泉大酒店。第一晚入住在酒店3楼的3613房间,阳台上有一把塑料藤椅,脚踩处塑料藤条多处断裂。

第二天,也就是10月10日上午11点我们去退房,工作人员检查后顺利退房。可是我们的行程临时变动,需要再入住一晚,所以我们又在该酒店订了一间房间,这次酒店给我们的是3609房间,可就在次日退房时,酒店方称,阳台是我们将阳台的椅子弄坏的,要求我们进行赔偿,我们告诉酒店入住时,那把塑料藤椅的脚踩处的藤条就是断裂的,可是酒店方称,在我们入住前,他们的服务人员查房时藤椅的完好的,是我们入住后才坏的。要求我们进行赔偿280元,并且称他们的藤椅脚踩处藤条断裂是无法修复的,椅子以后就只能报废,可是我们住的时候还在椅子上乘坐,根本没有影响椅子的功能,况且我们入住时藤椅的脚踩处的藤条就是断裂的,和我们之前入住的3613房间是一样的情况,为什么那间房间退房时就不说,单就3609房间拿来说事?我们拒绝赔偿,因为根本不是我们弄坏的,酒店的大堂经理又和客房部进行沟通,说用她的权限,给我们一个折扣,需要我们赔偿280元。不是我们的弄坏的东西为什么要我们来进行赔偿?酒店方拿不出证据是我们损坏的藤椅,也不提供查房的证据给我们看,口说无凭的就让我们赔钱。我们要求和酒店的上级领导进行交谈,因为10月11日是星期天,酒店的大领导们都休息了,后来又来了一位高级一点大堂经理,她说用她的权限只需要我们赔偿200元,让我感觉像是在菜市场买菜,讨价还价。


没有办法,我只好报警。警察同志来了之后,我们和酒店方的工作人员又到0609房间的阳台去查看那把藤椅,藤椅在阳台风吹日晒雨淋,老化也属自然现象,而且就在脚踩处,多处塑料藤条均已严重老化,因为是脚踏处,随便一脚就会导致藤条断裂,像这种老化的塑料藤椅,该酒店的阳台上比比皆是,难道我们顾客就要为这种严重老化的藤椅的进行买单吗?更何况我们入住时藤椅的脚踏处本身就是坏的,酒店一句我们工作人员查房时是好的,可是也不提供任何查房证据。经过警察协调,我们赔偿了酒店100元。因为带着宝宝,宝宝还感冒了,在山里面也没有医院看病,我们也急着回家。这100元钱的赔偿收据也没有给我们,我今天和酒店方联系,他们称会把收据邮寄给我。目前还没有收到。关于此事我也反映给了鲁山县工商局,他们也派人去进行了了解。此事让我们感到十分气愤,我认为酒店的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查房,我们入住0609房间时,卫生间内的牙具,梳子,乳液包装盒上都是发霉的痕迹,也没有人进行更换。出了问题就要顾客来买单,这是五星级大酒店应有的态度吗?一切都是他们的片面之词,没有证据。


写下这件事情的经过,希望更多的人看到,以后不管入住几星级的酒店,入住前一定要检查酒店房间的环境,查看房间内的物品有没有损坏,千万不要像我们一样,赔钱还生了一肚子的气。肯定也有和我们同样经历的朋友,碰上此事一定要和酒店据理力争,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4 18:1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