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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小学生放学后看管的问题,在2011年河南省出台了相关政策,《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2288号)规定:小学生课后看护,是指教育部《学生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小学生在校6小时以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离校的学生进行看护。课后看护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与学生家长应签订看护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在看护期间严禁讲新课和组织集体辅导。
小学生课后看护费,每生每月不超过8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确定。课后看护费要纳入学校的预算管理,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教师的看护劳动补偿和弥补学生在学校看护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支出。
就您的问题,建议您与班级家长委员会讨论相关事项,制定好规则,再向学校提出申请,妥善处理好孩子课后看管问题。
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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