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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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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0:01: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荥阳公安局

等待时间

15505小时:2分钟

本人多次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单位咨询案件办理事宜,回复:“ 荥阳市公安局,规定谁接的案谁处理;如果办案单位不处理,可以来派出所找下所长。所长可以将这个情况反应给局长。” 2014年10月27日,在荥阳市刑警二中队报案后;接案警察回复:这个案子我不负责,我叫李子龙;你找下我同事张俊伟他负责。张俊伟做出回复:我们荥阳刑警大队全队,都在开会研究你这个诈骗案的事情;有什么事找下我们第二警区负责人潘向阳队长。见到潘向阳后,简单聊了下;做出书面回复:我们荥阳刑侦大队已经立案,不具备破案条件;已将这个信息上报给河南省公安厅,你稍微等下消息。我们荥阳市公安局队这种网络诈骗束手无策,只能向上级部门反应等待处理结果。之前荥阳市公安局每年接到网络诈骗的案件,都是河南省公安厅统一指挥、打击犯罪分子。荥阳市公安局督察大队,让联系荥阳市第二警区负责人潘向阳他处理这件事。其他省份可以在公安局网站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我省还未实施;办案单位民警由于平时工作压力大,心情不好;做出的回复时常失态、刁难报案人。农村劳动力市场、淘宝网有卖200元一张(假身份证)、黑市300元一张银行卡(代办信用卡)等等。。。。。。;不合逻辑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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