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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抗议提高居民医保自费比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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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4:3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办居民医保的人是因为办不了职工医保的弱势群体,居民医保看门诊不报销,完全自费,住院报销比例也少,很多医院还擅自提高住院押金、提高自费比例,现在居然还要提高居民医保自费比例!岂不是让居民医保患者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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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1-13 17:25: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医院收取押金的问题是由医院自主确定的,您可向医院或卫生部门反映。郑州市居民医保没有自费比例这一说法。郑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每年最多报销200元门诊医疗费用。因您的问题不够清楚,您可描述清楚您的问题或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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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13 17:41:13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6-1-13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关于医院收取押金的问题是由医院自主确定的,您可向医院或卫生部门反映。郑州市居民医保没有自费 ...

      按医保政策规定:一、二、三类医院的住院门槛费应该是300、600、900元,大多数医院都是这样收押金的,可有的医院却收1000元押金是不是擅自提高门槛费?郑州市居民医保怎么没有自费比例?在一、二、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和自费比例都不一样吧?很多医院都不愿意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嫌钱少麻烦,宁愿收现金。就是那些套医保的医院都不愿意收居民医保,就是嫌居民医保没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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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6-1-14 09:30:0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和有关待遇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5]15号)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300、500、800、100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80%、80%、75%、70%。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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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14 09:43:11 |只看该作者
居民医保年年交   从来没用过  也不知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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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6-1-14 14:26: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若有医疗保险方面的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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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14 15:24:15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6-1-14 09: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依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和 ...

      既然自2016年1月1日起,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300、500、800、1000元;——说明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还是没有达到1000元,说明郑州市中心医院长期擅自提高住院门槛费了!是吧?
      既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80%、80%、75%、70%,说明自费比例降低了,怎么媒体却报道自费比例提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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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6-1-14 15:56: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如医院违反医保规定,您可到社会保险稽查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12333   67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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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14 16:04:17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6-1-14 15: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若您发现医院未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可以向医院医保办反映。

笑话!医院的医保办和医院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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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15 21:28:50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6-1-14 15: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如医院违反医保规定,您可到社会保险稽查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12333   67170200 ...

管理员您好,我以前打过电话,他们不受理,所以才在网上投诉。您为什么不转给社会保险稽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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