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举报人:荥阳市乔楼镇李沟村第六村民组广大农户群众
被举报人:李和栓,男,成年,党员,原任第六村民组组长。(任期1982---2011)
被举报人: 张留选,男,成年,党员,原任第六村民组组长(任期2011---2014)。
被举报人:李建勋(原第六村民组组长李和栓儿子),男,成年,党员,现任第六村民组组长。
案由:职务侵占,骗取、贪污公款,非法侵占集体土地,非法侵占集体财产。
举报请求:
一、查明事实,追究三被举报人违纪违法责任。
二、依法对第六村民组资金、资产、资源和收支帐目审计审查。
三、依法罢免李建勋不够条件、不称职党员、组长职务。
事实理由:
1李和栓
(1)李和栓未经村民同意私自把烟地、苹果园地、菜园地大约40多亩,私下分给他亲属耕种.
( 2 ) 以权谋私,侵吞资产,原村长李和栓把全村的苹果树,梨树,柿子树几千棵全部卖光,原来机井里的电机电缆卖掉,所得款项不明,去向不明。1983年左右原村长李和栓把队里的饲养室私自出租给村民李宝洲(现任李沟村委副主任)作为厂房,但三十年来 租金款项不明,去向不明。
(3) 李和栓亲属分家后,土地不分,所有土地都由父母耕种,组长再给他分开的亲属重新分地,导致地亩数多与少差距大,群众十分气愤,有异议。
2 张留选
张留选担任组长期间陇海路占地丈量土地时谎报多报占地面积,北岗地的一口浇地井因为卫校占地得到了数万赔偿款。至今款项不明,去向不明。
3李建勋
(1) 2014年陇海西路占地政府给我组吃水井加上水塔补偿款十几万元,后又因绿化带需要用水因此又给村里补偿4.5万元现金,一井两卖共20万左右,不公布、不分配,至今水井补偿款去向不明,有异议。
(2) 2015年初卫校垒围墙因占地是我村的,所以包工者需要从卫校给的工程款中按照每米50元给村里提成,围墙全长140多米总提成款七千多元,至今款项不公布去向不明,有异议。
(3)2015年初,李建勋利用张留选陇海路占地丈量土地时谎报多报占地面积的问题,重新测量土地时给自己及其亲属谎报多报面积,从中套取冒领国家土地补偿金,且把张留选退出来的钱据为己有,请求审查、公开。
(4)2015五六月份李建勋利用职权,乱建工程,吃取回扣。李沟村六组百十口人竟然打了两口井,并且虚报水井深度骗取集体资金,请求审查、公开。
(5)2015年以建活动场地为名花了两万多元,只用水泥石子做了一个小小的地平硬化,啥设备都没有购置,几万多元都干啥了?不公布不公开,有异议,要求审查。
(6)村户李陆军、刘国领已经销户的情况下他们的土地组里应该收回分给所有村民而不收回,其土地补偿款被组长和组长亲属霸占,有异议,要求审查,公正分配。
(7)村里五保户刘国领死后,存的数万元被组长霸占,其宅基地、房产应作为集体财产由集体收回而未收回,土地粮补本和宅基证被组长强占。宅基地、房产由组长李建勋本家兄弟李建红占有,广大群众十分气愤。
(8)组长李建勋为了他家多分占地款,虚报户口,特别他儿子户口早已迁出,不属我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合法村民,还参加占地款分配,他家户口本上只有三个人却领了四口人的钱,而有些村民却被他以离退休人员有单位人员的名义不按村民对待,不发补偿款,组长李建勋在村里一手遮天,广大群众十分气愤。
(9)卫校占地补偿款300多万元,在分配过程中存在极大黑洞,请求审计审查,公开公正分配。
(10)2015年底村民李宝洲为了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子私下里给了组长李建勋一万元,这钱是集体的还是组长的,要求公开公布。
综上,三个被举报人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央纪检委《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第三、第四条款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集体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等法律规定,三被举报人行为严重破坏了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玷污了我们党的形象,为切实把“打虎灭蝇”“打击群众身边腐败分子”落到实处,故依法举报,请求纪检委领导根据以上事实立案处理,审计审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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