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河南省仁豪实业有限公司郑东商业中心B区项目,开盘至现在一直都宣传称商业用地产权为40年,可合同上写土地使用权限为2013年~2045年,仅为32年,此时间段从未告知过业主或向业主说明(不管在签合同前,签合同时,签合同后),合同于2015年9月份签完后,开发商以备案为名将属于业主的一份合同一并拿走,2016年3月才将合同返还。由于B区2016年12月才交房,这样算来我们到手后产权只有28年,相差甚多。针对此种情况,我们业主认为河南省仁豪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严重商业欺诈行为,请政府予以调查处理,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我们业主损失。谢谢
补充内容 (2016-3-19 19:21):
一、且河南省仁豪实业有限公司一直宣传称物业管理公司为仲量联行物业管理公司,可合同上却为郑州国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补充内容 (2016-3-19 19:22):
二、开发商存在严重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和业主,存在商业欺诈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