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州大道与北环口北的维也纳小区内,有人在建设钢架房,说是车棚,政府允许建的。距离北边的楼仅有4、5米远,一旦出现火灾什么的,将直接受到牵连。并且,难道建车棚就不用办理相关手续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规定任何建设都要办理证件。对此,希望规划局能够依法查处。如果说是政府允许的,建车棚不用办理证件,希望规划局能够提供相关文件,并将具体表述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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