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郑政〔2010〕32号)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文件内容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均应认真遵照执行。文件中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第十一条规定数额的50%。”“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为“无工作单位”而不是未参加生育保险,未参加生育保险并不等同于无工作单位。所以,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才能确认其是否符合享受待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