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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检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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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25 09:54: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前期社保实行按月申报基数制度,由于社保系统原因次月基数才生效,导致我单位201512月份工资于2016年度生效,现社保正在进行年检,需申报单位2015年度工资总额,将导致2015年度12月份社保重复缴纳,现咨询重复部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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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6-4-25 16:25: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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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6-4-25 16:25: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如参保单位申报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中如含有退休返聘、在校学生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年度工资总额核减,或对缴费基数之和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郑州市社保局汝河路办公区6号楼223房间申请审核。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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