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份开始生产,至2016年1月份,工人有时候过星期天休息日,如果安排加班,一般会在结算工资时计算加班费。2016年2月过完年开工,厂里开大会通知,生产安排加班,不再支付加班费。事实情况是部分员工从2月底至5月底超过100天都被安排加班,而且没有星期天,没有公休假,加班是强制性的,也是无偿的。每天加班一般都有一个半小时以上,一个月加班时间超50小时《不算双休日工作的八个小时》。产业集聚区TATA木门是大企业,可是在工厂上班工厂却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却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故意增加计划产量,强制要求完不成任务的工段加班。
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这样的企业。农民工某一份工作不容易,一天正常工作8小时都算辛苦了,到手工资不算高,每天被迫加班都拿不到一分钱的加班费。
希望政府来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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