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垦荒人绿色食品商店,每天上午8点半、下午14点半后,在他们店最里面的房间开设讲座,这个房间的两个窗户都在众鑫佳苑小区里面,一是讲座使用音响,二是他们不断的高呼口号,群情激昂,不知道在干什么?疑似传销。噪声扰民,请依法治理。
补充内容 (2016-5-26 14:43):
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十五条 禁止在城市市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违反者按下列规定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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