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荣景小区内部道路路都是车辆长期占用道路,交通拥堵,下班之后那路更加严重,变成双车道的停车场,物业强制收取停车位费用,谁给他们的权力,奇怪的是大路变成停车场,变成死路,问什么交警部门不管理,其他路停路边立马贴条,为什么这个地方不管理,求解?小区内共有的道路并没有规划用于停车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与《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小区内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是否可用来停车,需要业主的同意。若业主同意部分业主在共有道路上停车,则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制定具体的停车位使用和分配方案,所收的停车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综上,珠江荣景所在小区的部分业主没有通过业主的表决,私自将车停放在小区业主共有道路上,银江物业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