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登封市大金店镇崔坪村第六村民组的农民,2016年6月1日,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在大金店崔坪村张贴了《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地籍调查结果的公示》,6月8日我们第六村民组才得知公示的消息,迅速派人到崔坪村查看公示结果,最终却未发现对我们第六村民组土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结果。为此,我们第六村民组村民高度关注,至今其他村民组已公示过去一个月了,但我们村民组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未进行确权。 第六村民小组新住宅区,是因北住宅区受地理条件限制无法给增多的成年子女方排,在无奈的情况下,以1.3亩优等地兑换1亩的方式换取相邻姜爻村民组的土地,并非“方新交旧”的方式获得的宅基地。 再者,新住宅区和北住宅区的土地所有权均为六组农民集体所有,故六组宅基地如何分配是六组内部村民自治的事务,是本着成年子女增多的现实需要而批的宅基地,个别出现一户双宅的情况是因继承房屋而发生的,况且有些成年子女至今在新住宅区没有分到宅基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应给予登记发证。 特此申请对我们村民组宅基地进行确权。 登封市大金店镇崔坪村六组村民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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