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第十四条第2款:“供配电设施2013年12月31日达到使用条件;运行方式为市政电力直接供给,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合格证明文件”。然而交付使用后业主发现亚星置业集团所交付房子根本没有达到合同约定交房条件,对此小区业主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均未得到解决,今年7月13日,亚星置业集团单方面以公告形式宣布,小区供电方式为总表计量,由其旗下物业公司代为维护管理和代收电费,遭到绝大多数得知信息的业主反对。经业主到供电公司了解,对郦都小区供电方式问题,亚星引用的文件是《郑政2015(17)号》文件让(郑政[2015]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维护服务,第十二条:住宅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维护管理的,供电设施后期运行、维护、抢修以及更新的责任自行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售房时明确告知购房者。) 经业主了解这个条款是有针对性的,在条款中已有明确表述:“住宅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维护管理的,供电设施后期运行、维护、抢修以及更新的责任自行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售房时明确告知购房者”。显然,2013年交房的小区不可能做到“在售房时明确告知购房者”。亚星置业集团违反合同约定在先,不顾事实断章取义,拿不适合本小区的文件条款蒙混过关在后,请求监管部门重视并彻查,给小区三千多户业主一个合理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