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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交房屋维修基金合理么?(下派单位:中牟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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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09:26: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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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7-4-1 17:35

前天看到通知说 接到中某县房管局通知:星城国际东苑1、4、5、6、7号楼业主地下室,按购买面积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这合理么?地下室有产权么?如果有产权的话 怎么没有在房产证上显示呢,如果有产权那交契税的时候怎么没有显示呢?如果没有产权那为什么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呢?望贵局给予回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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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3-28 10:06:3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地下室是房屋的一部分,其是否建立维修资金要看其是否是共用部位若是共用部位,可不建立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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