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郑州市中原区龙腾西城小区业主,我小区因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于2017年3月17日经中原区房管局批复,批复至桐柏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于第二天将该批复传至清城美苑社区,由清城美苑社区配合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但该社区主任王大鹏却一直推脱、不配合,王大鹏要求:所有参与投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必须足额缴纳物业费。我们对此要求十分不认同,这样的要求等同于在为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
截止至五月三号,距房管局批复时间要求五月十九号只剩十几个工作日,时间紧迫,但王大鹏竟故意设高成立业主委员门槛,造成业主委员会成立受阻。我们业主也不断向市长热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不断投诉,奈何没有任何实质回应,到目前为止,其仍旧要求参与投票业主必须足额缴纳物业费。希望政府能够协调解决。
想问问房管局,成立业主委员会与交物业费有啥关系,为啥社区都帮着物业让业主收物业费,你们是帮业主成立委员会,还是想法阻挠业委会的成立。那条法律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出示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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