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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走,一直在原户籍地入着农合,可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何不在登记范围(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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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5-16 16:50: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登封市颍阳镇

处理时间

2017-7-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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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6-19 15:15:13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您好:经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是这样的,政府的扶贫政策规定建档立卡扶贫户必须帮扶实施到具体人。您的女儿户口虽在本地,但已嫁出本家,不能再列入具体帮扶对象。如:外出务工、死亡(户口未注销)、参军、服刑人员等,虽户口仍在本家,但都不能建档立卡,不能列为具体的帮扶对象。
      若有其他疑问,可到颍阳镇扶贫办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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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8-13 15:25: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请问,虽女儿已婚岀,可户口在本地,是不是本村公民?这样解释是否牵强附会?不合情理?不合法规?两地的各项优惠政策都不享受?是不是本村村民中的合法公民?村委会选举时有规定,凡是户口在本村的公民都应登记在列,有选举权!不能剥夺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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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8-13 15:28: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女儿的新农合,社保卡都在本地(颍阳镇)办理。户口不再迁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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